“政策越来越好,独生子女每月还有补贴,像我这样女儿残疾,我每月可以领到110元的补助,解决很大问题。”说到计划生育补助政策,长春市农安县万顺乡的村民刘梅英感慨万千,女儿意外伤残让她的生活陷入困境,而省人口计生委的补助政策却暖了她的心。
为让更多的计划生育家庭得到实惠,省计生委自2012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奖扶标准从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标准从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35元;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标准从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10元。
省人口计生委已于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认真做好2012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及预算申报工作。
在今年全省计生药具管理服务推进会议上,省人口计生委副巡视员冉桂杰指出,各地都应切实把药具工作摆上位置,对药具工作实行目标管理。
将通过开展药具工作规范化管理达标单位评选和药具工作数字化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开展药具数据核查求实活动;开展药具工作技能业务大练兵活动;开展流动人口免费药具发放优质服务活动;开展药具政策、科普知识宣传“六进”(进社区、进村屯、进机关、进校园、进军营、进商企)活动;开展免费药具发放服务“两公开一监督活动”,打造我省“避孕药具10分钟服务圈”品牌,推进药具管理服务工作上水平,为我省人口计生事业发展提供坚实保证。
为确保稳定低生育水平工作,省人口计生委建立目标责任制,通过推进“幸福家庭发展计划”,实施“生育关怀”项目,开展“三留人员关怀关爱”、“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等活动,认真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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