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本市老人都有一个“老年人优待证”,但是,在什么地方,有哪些优惠?很多老年人并不是很清楚。带着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市老龄委办公室分管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的负责同志李克俭,请他就如何更好地使用“老年人优待证”等答疑解惑。
“优待证”里优惠多
记者:根据津政办发【2005】60号文件,本市在2005年就将享受老年人优待的年龄放宽至60岁,向60岁至69岁老年人发放《天津市老年人优待证(绿本)》享受13项优待;向7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天津市老年人优待证(红本)》享受14项优待。有些优待内容已经被大家所熟知,但是,也有一些老人对优待内容不太了解,甚至不清楚,请您再给老年人提醒并说明一下好吗?
李克俭:好的,确实有些内容被有些老年人忽视了,“优待证”里优惠多,希望老年朋友用好手中的优待证,享受政府及社会给予老年人的照顾。
无收入者有补贴
本市通过社保系统对没有经济收入来源的全市老年人给予生活补助,其标准是:60岁至70岁老人,每月60元;70岁至80岁老人,每月70元;80岁以上老人每月8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月200元营养补贴。这一举措,在全国也是比较领先的。
需要说明的是,请读者一定注意“没有经济收入来源”这一关键词。不是所有本市老年居民都享受生活补助,60岁以上,100岁以下的老人,只是“没有经济收入来源”的老人才能享受。
记者: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呢?
李克俭:凡是符合上述条件的老人,可凭本人身份证、户籍册,到当地居委会办理申请手续。经有关部门核实、批准后,即可享受相应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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