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我市还将选择在武昌、江夏区和东湖高新区试点,鼓励农民在参合时再缴纳10-15元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等方式,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贫的问题。
鼓励家长为预期在当年度出生的新生儿提前缴纳参合资金,新生儿在出生后三个月内办理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参保登记手续并按标准缴纳相关费用的,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相关待遇。(文章来源:搜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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