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厦门已经出台多项社保新政。不久之后,厦门市民又将收到一个"重量级"的医保"大礼包"---即将出台的《关于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意见》,厦门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将全面提高,医保使用范围将进一步扩大,个人医疗费负担将进一步降低。
昨日,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接受厦门市政府网站专访,解读2012年厦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时,透露了上述信息。
六项医保新政将普惠城乡居民
厦门市人社局医改处处长何建峰透露,由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草拟的《意见》,市委常委会已通过,近期即将出台。
何建峰介绍,《意见》有六大亮点:一是提高补助标准,城乡居民医保每人每年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适当提高。
二是扩大使用范围,在38家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由社会统筹基金报销500元的范围进一步扩大。
三是降低个人医疗费负担,城乡居民医保门诊、住院报销水平适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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