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是一家公司合伙人的杨克竹对本报记者表示,员工们每个月的收入都有一部分用于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医疗保险为税前总收入的8%,养老保险为税前收入的10%,除了个人负担的这部分之外,公司会等额负担另外一部分,一同按时将医疗保险转给保险公司,养老基金转给德国联邦养老基金。即使对于暂时在德国工作的外国人来说,养老保险也不是无效的投入。按照相关规定,迁出德国两年之后在德国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将返还。
杨克竹介绍,员工即便换了工作单位和工作地点,也很简单,公司会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情况,新的工作单位会继续缴纳相关保险。由于负责医疗保险的保险公司都是全国性的,养老保险等也都是由联邦政府机构负责,因此接续起来没有障碍。
如果中间偶有失业的情况,则必须在失业开始的两周内到劳工部报告并领取失业保险。
德国相关法律规定十分严格,个人除了可以选择更换保险公司之外,按时足额缴纳社保是必须履行的义务,一旦有违规情况将面临严重后果。孙杨就曾经遇到一次意外情况。曾经有一次,他的银行账户上余额不足,无法按时扣缴保险费,银行很快就寄来一封信,通知他赶紧将钱补上。此事也惊动了保险公司,一封警告信也很快到了他的住处。"如果收到三次警告信,个人的信用就将受到质疑,并会被个人信用中心记录在案,以后贷款等需要信用证明的时候将受到严重影响。"孙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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