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铁路医保政策指南
为了方便广大参保人员和医务人员了解医保政策,现将我们收集整理的南铁医保有关政策规定介绍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参保人员:①职工、退休人员、②家属、③离休人员。分别持有医保证及各不同颜色的IC卡。
2、做好验证工作。挂号、诊治医生、门诊和住院收费处人员,都有要做好验证工作,防止冒名顶替就诊或住院。
3、病人需刷卡就医结算,才能享受医保待遇。在门诊挂号、就诊需出示医保证、IC卡,刷卡缴费,办理住院手续时,需交IC到住院部(出院刷卡结账后归还)才能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4、非医保支付范围的疾病和非治疗性医疗费用不能刷卡结算。如工伤、生育、职业病、交通事故、自杀,酗酒及其他违法犯罪,以及美容、整形、减肥、不育症等,以及其他医保规定不予以支付的费用(同区、市医保管理),医疗保险基金不支付。
二、门诊管理
1、病历使用。①一般患者:使用我院统一门诊病历,在病历封面上加盖“南铁医保”;②已办理慢性病确认手续患者:使用《南宁铁路局慢性病特殊病门诊专用病历》方可享受相应待遇;③离休人员:使用《南宁铁路局离休人员门诊专用病历手册》。
2、门诊用药规定:
①医保人员一般疾病一次3~5天量,慢性病≤7天,特殊≤14天。
②离休人员:一次就诊口服药≤4种,≤200元/诊次。
3、门诊特殊检查补贴:参保职工、退休人员因患病进行CT、核磁共振、心脏彩超、动态心电图、动态血压监测、活动平板试验检查、胃镜检查、肠镜检查(含病理检查)、高压氧、体外震波碎石,符合南铁局《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规定的,凭发票、阳性报告单原件和复印件、门诊特殊检查补贴审批表到医院医保保健科审核填表后,可报销50%检查费用。
4、门诊特殊病(慢性病)补贴:
①慢性病:冠心病、高血压病、慢性充血性心衰、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伴肺心病、帕金森病、肝硬化(失代偿期)、精神病、类风湿关节炎、红斑狼疮、皮肌炎、结核病、心肌病、心瓣膜病、支气管哮喘、脑血管疾病后遗症、重症肌无力、返流性食管炎、炎症性肠病、甲亢、甲减、痛风、天胞疮、系统性硬皮病、强直性脊柱炎、再障、肾病综合征、慢性肾功能不全、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慢性乙肝、丙肝、脊髓疾病后遗症、癫痫、慢性肾病、垂体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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