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到2015年,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亿人。
提高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水平。完善城乡低保标准的科学制定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城乡低保标准年均增幅达到10%,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推行城乡低保分类施保,提高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的救助水平。到2015年,全国城乡低保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6%左右,实现应保尽保。逐步降低或者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推广医疗救助诊疗费用结算"一站式"服务模式。修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
健康权利
初步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健全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保障公民健康权利。
制定精神卫生法。研究制定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法。
不断提高人均期望寿命。到2015年,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4.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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