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5日-10日,区医保办审核相关票据,核算报销金额。
每月12日-15日,上报市医保中心审批。
次月上旬,支付报销费用。参保患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到区医保办领取。
以重庆市为例,根据重庆市2008年最新报销比例调整,市民若选择二档参保,即参保费用200元个人缴纳60元|年|人,其医疗费销比例将在原有基础上上调10%,参保市民每人每年的医疗费报销金额上限为6万元;选择一档参保的市民,其医疗费报销按当地新农合报销标准执行,年报销上限由原来的1万多元增至3万余元。
城乡合作医疗保险分为起付线和封顶线,起付线按医院等级确定,最低为200元,最高为1000元,居民看病时所付医疗费用在起付线之下,由参保居民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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