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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局:医保新政“少数人”多掏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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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连日来,深圳市医保新政持续受到热议。深圳市社保局5月17日表示,对于在职员工来说,新政策不存在多缴的情况,“多掏钱的主要为少数参保人,包括少数农民工医保参保人和非从业居民,而且即使是少数农民工参保人,多掏的部分基本负担也不大。”
  按照政策规定,继续缴费可选择参加住院医疗保险或综合式医疗保险。住院医保缴费标准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6%;参加综合式医疗保险的,由其个人按其退休金的11.5%的标准按月缴费。

  “如果该农民工选择参加住院医保,按2010年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205元计,其个人每月需约多缴25.23元。如果该农民工选择缴费标准较高的综合医保,按政策规定,45岁以下的参保人,其缴纳的医保费用62.2%进入个人账户,而45岁以上进入个人账户的费用比例则占70%,个人账户的钱可用于支付门诊及到社康购买药品等。”黄险峰说。

  “其次,新政影响的是非从业居民。”黄险峰解释说,按新政要求,一般情况下他们要终身缴费才行。如果他们属于领取失业救济金或享受低保的人员,政府将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补贴,按现有标准,其个人只需每月多支出约12元,每年多支出约144元。(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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