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缴费年限既包括职工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也包括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前的“视同缴费年限”。
累计缴费年限不同于连续缴费年限,既包括个人在中断缴费前后的缴费年限,也包括个人在不同统筹地区的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不足怎么办?
对于未达到规定的参保人员,江苏规定:可按照统筹地区规定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等在一次性补缴或继续缴费到规定年限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南京市医保中心有关人士称,目前南京执行的政策和省里的文件差不多,只是不受实际缴费年限起码10年的限制。对于退休前缴费年限不足的人员,按省和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9%,办理一次性补缴所差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跨地区缴费年限怎么算?
《暂行处理意见》还明确,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
对于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从业人员,而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其参加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缴费年限可采用补差的办法与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补差的年限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
对中途断保有什么规定?
对断保人员,南京规定,是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断保由单位补缴;对于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医疗保险关系自行终止,个人账户余额可继续使用;再次参保视同首次参加医疗保险。不过,这只是对连续实际缴费年限有影响,并不会影响累计缴费年限。南京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须男满25年女满20年,基本医疗保险连续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0年。南京市医保中心有关人士解释,之所以强调连续实际缴费年限,是防止有人钻空子。(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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