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要实现全国联网,4个条件缺一不可:信息网络系统全覆盖、各项业务管理标准统一、社会保障卡统一以及全国结算中心的建立。目前,全国劳动保障专网已实现全国范围的部省连通,省市联网已完成90%以上;各地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正在逐步统一,全国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一的核心应用软件,已在全国近400多个地市使用;社会保障卡的建设工作正在大力推进;部本级异地医疗费用结算平台建设也在抓紧进行中,可以说医疗保险全国联网的技术条件已逐步具备。在业务管理标准方面,由于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建立是基于县级统筹的基金筹集模式,各地管理差异明显,因此,各项业务管理标准建立和统一的工作难度相对较大。对此,人社部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早在几年前就着手研究,并组成由若干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专门研究工作组,拟制定出一套现阶段可操作的实施方案。(来源:中国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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