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医保费率调整参保人待遇不会降低
南方日报讯(记者/郭文君)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将于7月1日起实施七项政策为企业减负,一年可为东莞企业减负约12亿元。市社保局局长梁冰称:费率调整后,参保人的待遇不会降低;目前全市社保基金的结余有456亿元,新政策也不会影响到社保基金的正常运作。这样较大幅度的社保减负措施,在全省也是首次。
一年全市企业减负12.1亿元
七项新政策中有三项调整了企业的缴费比例。
第一项是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东莞此前出台政策,从2013年1月起,社会养老保险单位费率将从11%调整为12%。为减轻企业负担,现暂缓1年执行费率调整政策,即2013年继续维持单位费率11%,2014年1月起单位费率才调整为12%。仅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调整一项内容,经过测算,全市养老基金将少收5.6亿元;
在医疗保险方面。从今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企业缴纳比例从3%调整为2.5%,测算过后社保基金将少收6.3亿元。
建筑业企业对于施工作业人员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也下调0.5个百分点,这一项社保基金减少的收入约2000万元。以南城拥有1900余名员工的信鸿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为例,实施这些政策前后对比少缴近57万元。
梁冰介绍,新的减负措施实施之后,东莞社保基金共少进账12.1亿元,这也代表全市企业共少支出12.1亿元。他还说,目前全市的社保基金结余约有456亿元,减少的收入对东莞市社保基金的正常运行不会有影响。
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保
其他四项减负举措如下:
完善企业缴费工资申报制度。2011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1810元,同比增长35%。因以往大部分企业贪图方便,用“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参保人申报缴费工资,若企业在职工月平均工资增幅较大的前提下继续沿用此做法,有可能导致相关企业缴费工资虚高,加重其负担。为此,市社保局将加大引导企业在“最低工资”以上为员工如实申报工资。
放缓社保扩面征缴。将2012年下达各镇街的“扩面”任务由原计划“工伤、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同比增长5%,养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同比增长3%”,调整为“工伤、医疗、养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同比增长3%”。
调整重点扩面领域。从以工业企业扩面为重点,转变为落实第三产业企业、未参保企业参保为重点,同时规范优质企业的参保行为,对于上市后备企业、驰名著名商标企业等优质企业申请出具依法参保证明时,从告知、实地检查、加强督促着手,逐步督促此类企业依法参保。
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保费。对困难中小微企业可使用就业专项资金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依法参保、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但目前缴费暂时存在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向社保部门申请缓缴社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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