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建立完善社会保障资金筹资机制,完善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探索社会保险积累基金的投资运营渠道和方式。要加大对县一级社会保障工作的支持力度,完善社会保险资金预算制度,认真查处社会保险资金管理使用违规案件,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和有效运行。
要进一步增强经办能力。
要研究解决社保经办部门的机构、人员短缺问题,加大投入,改善工作条件,加强专业培训,健全便民服务措施。
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要继续加大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力度;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将《黑龙江省医疗保险条例》和《黑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列入立法计划,着手开展关于制定新农合地方性法规调研工作。(文章来源:中国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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