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向区县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外埠农业户籍职工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符合条件要求的照片及信息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即可为农民工办理社保卡,实现“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本市人社部门为农民工制卡约需要两三个月。但实际上从4月起,农民工在未领取社会保障卡期间,也可看病报销。
届时,农民工可持《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领取社保卡后,再由用人单位携带其社保卡、医疗费单据、处方到区县医保中心进行手工报销。
外埠本市农民工手续不同
作为办卡的前期手续,农民工发生信息变更的,用人单位可于4月5日之后通过网上申报或者企业版报盘方式完成。其中农民工参保信息需补充变更的,由用人单位申报。而缴费标准调整后,农民工需增加、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应按照《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负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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