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底,广东省、广州市的社平工资陆续公布,从7月1日起牵动广大员工的社保缴费基数也将进行调整,与去年度社平工资挂钩的相关民生标准都将随之调整。社平工资这“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调整,究竟会给职场人的荷包带来哪些变化?
社平工资推高社保金
根据调整规则,从2012年7月1日起,广州将按广东省和广州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即2011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763元,2011年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4789元,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相应调整。社保缴费分为上限和下限两个范畴,上限是缴费基数的3倍,下限是缴费基数的60%。其中,广州市每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广东省在岗职工月均工资来调整,其上限从2011年缴费年度的10089元调至11289元,下限由2011年缴费年度的2018元调至2258元。如果各项保险都以下限缴费(缴费基数的60%)计缴,新年度户籍职工每月至少需要交875.96元给社保基金,其中员工自己需交251.1元,较上一社保年度的最基本缴费支出数662.1元增加200多元(未剔除下半年工伤险缴费减半的相关费用)。外来工在新社保年度每月需交645.93元,比2011年每月交的593.4元多出近53元,其中自付193.64元,这是社保费的“起步价”。
此外,广州市(不含番禺区、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每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计算,其上限从上个缴费年度的13623元调至本年度14367元(4789×3),下限由2725元调至2873元(478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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