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药品
包括16种肿瘤放化疗常用辅助药
据市人社局介绍,此次政策调整涉及恶性肿瘤患者在门诊使用的16种药品,包括以镇痛药为主的恶性肿瘤放化疗常用辅助性治疗药品,涵盖羟考酮、吗啡等。7月1日后,这些药品按门诊特殊病待遇报销,其门诊治疗的相关费用可按照住院费用进行报销,报销额度和比例明显提高。
据悉,这些药品费用纳入门诊特殊病报销后,预计年度内会实现对患者总体减负千万元以上,这部分费用将全部由医保基金来承担。
>>报销额度
居民医保最高报销提至15万元
政策调整后,恶性肿瘤患者在门诊使用上述16种药品时,报销将提高,反映在报销封顶线即报销额度提高。职工医疗保险由原来的2万提高到30万,居民医疗保险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到15万(学生儿童提高到1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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