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累计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的人员,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的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有以下二种情况:
1、2011年12月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办理完退休手续后,单位在社保中心办理退休增人手续,参保人员以退休身份直接享受退休人员医疗待遇,不需要进行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2、2012年1月以后达到退休年龄的,办理完退休手续后,单位携带职工个人档案,退休审批表,并填写《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年限认定表》(一式六份,认定表可在http://www.hdlsj.gov.cn网站下载),在我局行政事务管理科(一层北侧)进行视同年限认定,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最高视同到2011年12月。累计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单位在社保中心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时,由个人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后,享受退休人员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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