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按国家有关规定,今后各类社会保险待遇将通过社保卡中的金融账户支付。因此,宁波发行的社保卡加载了金融借记功能,对应的银行为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参保人员需要选择其中一家银行作为本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对应银行,并由个人在《申领表》中签名确认。任何单位不得替代个人统一选择某家银行,或人为阻碍参保人员在三家银行中自由选择。
通过用人单位统一办理社保卡申领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社保卡管理服务机构的通知领取社保卡,发放给本单位的参保人员;在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救助站(劳动力管理站)办理社保卡申领手续的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根据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救助站(劳动力管理站)通知,凭本人身份证到原办理地领取社保卡。
参保人员领取社保卡后,如果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时第一次成功启用了社保卡,原医保卡(或IC卡)就自动注销,不能再使用了。
领取社保卡后如果不启用,则仍可继续使用原来的医保卡(或IC卡),但将来社保卡全面换发完成后,将不能使用原来的医保卡(或IC卡)。
参保人员领到社保卡后,应激活社保卡中金融账户。持卡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到社保卡金融账户对应银行的就近网点柜面激活,并设置金融账户密码。
提醒:由于各类医保资金及今后各类社保卡待遇将通过社保卡中的金融账户发放,建议持卡人尽快激活社保卡中的金融账户并设置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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