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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内多地已解婴儿医保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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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记者昨日采访了解到,贵州省部分市州施行的政策中,新生儿医保当月参保即可报销当月费用,对此,不少市民希望贵阳市也可以尝试“他山之石”,市医保中心回应,将向主管部门反馈该意见。
  他山之石

  近一两年来,省外多地纷纷开展医保政策调整,使新生儿一出生即可享受医保。

  北京:按照原政策,新生儿参保缴费只能从次月起开始享受医保。2011年开始,北京符合当年参保条件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至90日内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并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郑州:自2011年1月1日起,郑州市新生婴儿在办理户籍以后,可随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后,其医疗保险待遇自出生之日开始算起。

  大连:2011年4月1日起实施医保新政策,新生儿不再受出生28天后才能参保的条件限制,只要在出生后3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并同时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的,即可按相关规定报销从出生之日至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期间内,因病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烟台:自2012年开始,新生儿出生后将实行“落地参保”政策。监护人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来源:贵阳新闻网-贵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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