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首次申办门诊选点的,参保人可持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就医凭证到拟选定医院首次进行普通门(急)诊就医时办理确认选定医疗机构手续。
据悉,新社保年度参保人未在原选定医院门诊就医记账结算的,可到新选定医院办理改点登记,或直接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前台办理改点。如果新社保年度,就是自2012年7月1日起,参保人在原选定医院进行了门诊记账就医的,医保系统会默认参保人确认原门诊选定医院为新社保年度的门诊选定医院。这种情形如果需要改选其他医院的,必须符合如下条件:参保人发生户口迁移、居住地变化、工作单位流动,或者因定点医院资格变化等情形需变更“选定医院”。参保人须持就医凭证、《登记卡》及以上变动情形的有关资料到市医保局任一分局或两区两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广州市医保局特别提醒广大参保人,如果新社保年度希望改点又不具备上面提到的特殊情形的参保人,就不要去原选定医院办理门诊就医。(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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