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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我国医保自由迁移形势点评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2012年6月27日国务院发布《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针对公民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提出要求:“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各地互认,累计合并计算。”
  截至今年2月,中国31个省区市中至少有24个已取消公费医疗,全部参加医疗保险,其他省份也正在逐步取消公费医疗,实现医保并轨。今年北京市人社局也将启动中央级公费医疗改革的方案设计,明年计划正式启动中央级公费医疗纳入职工医保的改革。一旦改革完成,体制内外的医保差距就将缩小,为实现全民平等、统一的医保打下坚实基础。

  2011年7月正式实施的社保法就已经明确提出“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希望这次这项好政策能够真正落实,让所有需要迁移医保的公民都能够便捷地迁移,实现“应转尽转”,而不是流于表面,给公众一个虚假希望。

  结语

  在现代文明社会里,人人都有权享受维持身体健康的基本医疗服务。实现公民医保在全国范围内的自由迁移,是保障医疗公平的题中之义。这就需要提高基本医保的统筹层次,由目前的市级统筹上升到全国统筹。同时,应尽快将公务员公费医疗、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职工基本医保并轨为一元化的全民医保。(来源:中国行业研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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