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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打架” 焦作一低保户难享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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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今年1月,卧病在床的妻子又因病住进了中央医院,医疗费花了5000多元,除去医保报销,自己还需负担2000多元。郭先生想到了替妻子申请城乡医疗救助。
  在山阳区民政局,一名郭姓女工作人员说,在山阳区申请城乡医疗救助的居民,提交的都是票据第一联。审计部门每年审计的时候要求有票据第一联,也就是收据联。“但郭先生的申请并不是不能获批。”该工作人员说,“我们发现郭先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中票据是第二联,属于特殊情况,就退回街道要求街道重新审核,了解情况之后再上报。”

  “如果郭先生遇到的真是特殊情况,我们可以请示领导,看怎么办。设立城乡医疗救助就是为了救济社会困难群体,符合条件的居民应该都能享受到相关待遇。”这名工作人员表示。

  市民政局救助科一名高姓工作人员说,按照规定,城乡医疗救助的批准权在区民政局,市里对申请材料并没有更具体的要求。(来源:焦作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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