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市各级财政部门紧密围绕《珠江三角洲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目标,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区域公共教育、公共医疗卫生、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制度对接,减少制度障碍。同时,结合省的工作改革步伐,加快制定实施《江门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工作方案(2012-2014年)》,推动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
一、推进区域公共教育制度对接。
一是逐步健全义务教育经费财政投入体制以及稳定增长机制,扩大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实施对象和范围。我市将从2013年春季学期起,实现在我市普通中小学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和课本费。二是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将免学费范围扩大至县镇非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是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县域内教师平均工资水平达到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100%;在2014年之前,建立农村教师岗位津贴制度,确保农村教师实际收入水平不低于同一县域内同级城镇教师收入水平。四是把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确保符合积分制入户条件的农民工子女100%入读公办学校。
二、推进区域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制度对接。
一是逐步建立以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的基本医保门诊统筹制度,大幅提高职工医保参保人的住院待遇,目前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元提高到30万元,特定病种门诊范围大幅扩大,从9个病种增加到20个病种,新增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二是推行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办法,实现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域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三是开展公共卫生应急机制建设,全市卫生部门均设置了卫生应急机构,提升卫生应急能力。四是加强医疗结算信息一体化建设,全市定点医疗机构100%实现实时联网结算,参保人凭身份证和医保IC卡即可在我市四市三区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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