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省内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如何操作?
答:省医保中心制定了《关系转移接续操作规程》,根据规程:
流动就业人员在新就业地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登记前,应在原参保地先办理停止缴费手续。原就业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结停止缴费后,应向流动就业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流动就业人员本人或新就业单位应在其流动就业建立劳动关系30日内,向新就业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参保登记。同时,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提供原参保地出具的《参保凭证》,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新就业地医保经办机构确定符合参保登记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参保登记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业务经办,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自参保缴费之月起生效;
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新就业的经办机构的《联系函》后8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业务经办;
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变更信息表》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业务经办。
异地就医无需办理异地卡
问:已经在龙岩办了新的社会保障卡,现在到福州协和医院看病还要办异地就医卡吗?
答:省医保中心已于2011年12月31日起停止制发异地就医卡,参保人员仅持一张社会保障卡就能够贯穿就医全过程,无需另行携带就诊卡、异地卡等。按规定,您须向龙岩市医保中心提出异地就医审批,然后直接持社会保障卡前往协和医院就医,无需再办理异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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