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举行的“2012生态文明贵阳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陈竺说,2009年以来,我国政府启动了新一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政府履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职责,突出政府指导,三年卫生投入达到创记录的1.5万亿元。陈竺表示,我国基本医保已覆盖96%的人群,已跨入具有全民医保制度国家行列。
人口众多、医疗基础薄弱、工作千头万绪,全民医保负担沉重、工作复杂,这是曾经摆在党和政府面前的难解之题。但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国医疗卫生改革力度前所未有、不断加大,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再加上新农合,医保范围不断加大,保障力度不断提升,短时间内,我们的医保制度从基本空白到初步建立“全民医保”,走完了世界许多国家几十年、上百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走完(或未走完)的路,被誉为世界医改的奇迹。
按照现有的国际通行标准,覆盖率达到90%就可以认为是全民医保,而我国现有医保覆盖率已达96%,初步进入全民医保国家行列理应当之无愧。这是我国医改的巨大成绩,更是民生福祉的天大利好,我等值得为之骄傲和欣慰。但欣喜之余也应看到,我们的“全民医保”还不完善,还处于初级阶段,需进一步深化。换句话说,“跨入全民医保制度国家行列”的称号,为我们下一步的医保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需要我们继续走很多艰辛、漫长的路。
顾名思义,“全民医保”的要义之一就是要人人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障,也就是政府必须建立或举办让城乡所有公民都能参加的医疗保险,使所有的人患病之后都能从政府举办的医疗保险制度那里得到帮助,所有人群不分地位、身份、性别、地区、收入一律平等,即全民共享、全民医保。这是“全民医保”的基本也是核心内涵之一。换句话说,无论你是国家干部职工、市民农民、东部还是西部,在“全民医保”框架下,医疗保费、医药报销都应是统一标准和尺度的。这是“全民医保”的理想状态,也是我们为之努力的方向和目标。
但纵观我们目前的“全民医保”,同样的医保,在保障效力上却是城乡有别、区域有别、身份有别,进而缴纳的保费有别,可享受的医疗服务更有别,可报销的医保费用还有别,典型的医保大家全有,可享实惠却不同。这需要在深化“全民医保”的过程中加以重点关注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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