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
据了解,《关于印发<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和个人医疗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劳社医〔2001〕19号)及《关于印发〈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零星医疗费审核报销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劳社医〔2002〕7号)有效期届满,因此,广州市人社局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市实际等,拟定了《办法》,并于2012年5月14日至2012年5月24日期间,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办法》的意见。
广大市民可通过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hrssgz.gov.cn)查阅《办法》的具体内容,并以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讯地址:广州市连新路43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邮编:510030,电子邮箱:ybc@gzlabour.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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