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的学生儿童患者可以在天津市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已经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学生、儿童,持社会保障卡看病就医,社会保障卡暂时还没有发放到位或社会保障卡临时丢失的学生、儿童,可持户口簿办理就医手续。参保学生、儿童在已经实行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实行刷卡结算,在定点医院收费窗口只需交纳个人应付部分的费用,其余费用由天津市社保中心按规定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在天津市尚未实行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或外出期间因急症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转往外地住院治疗的费用,以及天津市户籍学生儿童在外地就读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痊愈后,到指定的经办服务机构统一归集,办理报销手续。(记者张鸣岐)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