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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提高统筹金限额300元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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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广州市医保局公布《广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试行办法》,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在社区医院及指定基层医院看病的门诊报销标准提高至75%,而在三甲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也提高至55%;此外,灵活就业人员及外来从业人员,在社区医院及指定基层医院报销标准也提高至65%,三甲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则为45%.该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信息时报讯(记者王玉)昨日,广州大学广州发展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广州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2011)》称,《广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政策》实施后参保人负担切实得到减轻,80.6%的被调查参保人也认为政策实施后对减轻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有一定的帮助。而认为政策实施后负担减轻较大的受访参保人仅为7.3%,同时有19.4%的参保人认为没有减轻。

  报告建议,在监测2010社保年度普通门诊统筹金收支情况的基础上,研究取消或降低个人账户划扣比例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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