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让商业保险参与到医疗保险当中,会有什么样的效果?这并非是一个假设,相反,在广东番禺与湛江,将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结合起来的医保改革,已经探索多年,且形成“番禺模式”和“湛江模式”两种路径。
所谓“番禺模式”,即由政府出资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实现(监)管办(事)分离,它也被称为“托管模式”;而“湛江模式”,则由政府授权商业保险公司提取城乡三大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的15%作为大病补充医保,也被称为“补充模式”。
据记者了解,这两种模式皆在当地起到了多方共赢的效果,但由于商业保险机构介入基本医保在《社保法》中没有提到,还未形成制度,加之医保城乡一体化统筹因素,目前在全国推广起来尚有难度。
商业保险介入基本医保
“番禺模式”要追溯至2005年。当年,广州市番禺市新农合制度开始采取“政府主导,卫生部门监管,保险公司承办,信息化操作”的运作模式,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通过公开招标,委托中国人寿番禺分公司承办补偿等具体医保业务。
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番禺人保局”)提供给本报记者的资料显示,番禺区政府每年向保险公司支付委托管理费355.21万元,而各级政府和农民、村集体筹集的社保基金全部用于群众看病报销。
业内人士评论此模式实际上是“让专业的公司办专业的事”,既可充分发挥专业保险公司的特长和优势,又可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
与番禺的“托管”模式不同,湛江模式则以“补充”为主。即,在居民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中,社保基金管理局从中提取一定比例来购买商业保险机构提供的大额医疗保险,使居民的报销限额大幅提升,超过住院统筹基金的费用,也由商业保险机构来理赔。这样做的结果是,在政府不增加投入,个人缴费标准不提高的条件下,参保人员的保障水平得以提高。
在商业保险探路医改的道路上,广东还将走得更远。今年5月,广东省政府出台《广东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引入市场机制扩大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汕头、肇庆、清远、云浮4市将作为今年扩大试点的单位,继续探索引入市场机制,深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改革。
而在这条继续深化改革的道路中,现有的两个医保创新案例,广东省更看好哪种模式?
“经济发达地区可借鉴番禺经验,经济欠发达地区可学习借鉴湛江经验,各地可以结合实际探索创造具有本地特色的新鲜经验。”广东省省长朱小丹的这句话似乎对此做出了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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