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在深圳按月领取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不用自己缴费就能享受医保,但按照深圳最近出台的医保新规(修订稿),今后不少退休人员还要自己掏钱交医保到一定年限,其中最长的要累计缴费满25年才能停止缴费。
不满年限自己缴费参保
深圳市政府法制办网站5月4日公布《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征求公众意见。办法修订稿第13条关于退休人员缴费的规定,首次将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与缴费年限挂钩,打破了过去在深圳按月领取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无需自己缴费而享受医保的规定。
办法修订稿规定,在深圳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参加医保且在本市基本医保实际缴费和累计缴费年限达到以下规定年限的,可停止缴费并继续享受基本医保待遇:2012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2013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1年,累计缴费年限满17年……2017年及以后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
市民质疑缴费年限过长
有市民提出:"累计25年的医保,除了公务员外,谁能保证自己从参加工作以来25年不失业,不换工作,医保中途不断开?女性还要生育,女性退休年龄也早,25年太长了。制定政策的人是公务员,难道就不管普通百姓的实际情况了?"
深圳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则认为,过去在深圳按月领取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并非不再缴纳医保费用,而是由养老保险基金代为支出这笔费用。但2011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养老保险基金实行上级统筹,不允许代为医保缴费支出。如果由医保基金为退休人员代缴这笔费用,则有可能"收不抵支",全国很多地方的医保基金都面临较大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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