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补助
剖宫产补助可报销1200元
参保居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顺产(含助娩产)补助报销600元;剖宫产补助报销1200元。参保人员可于出院后30日内,凭户口本、医保卡、准生证、出生证明、医疗发票、费用明细清单、相关病历或出院小结,向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申报。(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三楼,电话3536318)。
新生儿参保
先天疾病患儿出生即享待遇
新生儿在办理合肥市户籍登记后,其家长可持户口本到合肥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二楼,电话3536141)办理参保登记。
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等先天性疾病的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的,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发生的上述医药费,凭住院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于医疗终结后30日内,向合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申报(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三楼,电话3536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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