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医改政策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将达75%
所有村卫生所药品零加成、新农合参合率98%以上、医保住院报销75%......记者10日从省卫生厅获悉,“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实施一系列医改惠民政策,减轻百姓就医负担。
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将提至每人每年360元以上
日前,我省出台的《“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提出,到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覆盖所有统筹地区,支付比例提至50%以上。据了解,今年我省确定的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为240元。目前,福州市新农合各级政府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60元。
我省还将提高医疗救助比例和封顶线,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提至70%以上。针对无负担能力的病人,若发生急救医疗费用,将通过医疗救助基金、政府补助等多渠道解决。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扩至所有县级医院
目前,我省有9个县级医院试点公立医院改革。按计划,今年试点医院将全部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到2015年前,全省县级公立医院将全面推行综合改革。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加快信息化建设,实现新农合门诊即时结报,农民在村卫生所看病也可刷卡报销。今年底,基层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将覆盖全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有条件的村卫生所(室)。
床位等医疗资源将得到大幅扩充。力争2015年底,全省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15.2万张,年均增加床位8400张,全省每千人口床位数达4张。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办医,2015年要使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全社会的20%左右。
明年村卫生所药品“零差率”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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