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居民医保现行规定,大中专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中小学生由各街道办理参保登记。然而,市人社局在实际操作中发现,很多家长在2008年统一参保后,并不知道需要自己每年前往街道续保,导致孩子医保被暂停。
针对这种现象,《通知》中规定,自新的居民医保年度(2012年9月1日)起,本市中小学生统一由所在学校整体(含享受公费家属统筹医疗的学生和农村户籍学生等)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在校学生个人应缴纳的居民医保费,按照省人厅等四部门《关于我省各类学校科研院所托幼机构代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43号)的规定纳入学校代收费项目,统一由学生所在学校代收代缴。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成员以及重度残疾等困难中小学生,以家庭为单位分别到户籍所在街道(镇)民政和残联部门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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