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回忆说,那一刻,他真觉得是天上掉了馅饼,他正发愁上哪儿去筹钱给妻子做下一步治疗,现在有了着落。拿了这笔钱,王先生很快为妻子安排了颅骨修复手术。术后,顾女士的病情有了较大的好转。接下来的好消息是,顾女士住院期间,只要医疗费自费部分超过1万元,社保部门和保险公司就会启动补偿机制,根据自费额度进行不同比例标准的补偿。
据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陆俊介绍,2011年医保资金使用年度,太仓有2604名住院的大病患者像顾女士一样拿到了大病保险的补偿,占当地医保参保人员的千分之四。受益最多的一位患者拿到10.4万元的大病保险补偿。
陆俊提供的另一组数据是,2011年医保资金使用年度,太仓市住院费用超过15万元的有207人,由于实行了大病保险制度,这些大病患者的报销比例几乎都在80%以上。而在此前,由于不少大病所需的药物都是自费项目,大病患者报销的比例只有50%,甚至低于当地医疗费用报销的平均水平。
在陆俊看来,通过大病保险提高大病患者的报销比例意味着医保要在普惠的基础上实现特惠,向大病患者倾斜,减少他们因病致贫的风险。
7月19日,在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全体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组长李克强表示,大病保障是衡量一个国家医疗保障水平的重要标准。
业界认为,这次会议的标杆意义在于,提出了医保的新方向:实现保基本之后,要谋划建立大病保险制度。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总裁李玉泉早已洞悉到这一变化,他说,今年年初出台的国家"十二五"医改方案就已经提到,要建立由政府主导,商业保险机构承办,为参保群众提供重特大疾病和大额医疗费用保障的大病保险制度。此次中央层面拟出台开展大病保险的文件,意味着大病保险制度要全面推开,而且商业保险机构将扮演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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