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人享有医疗保障”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最终目标,随着改革的推进,广大市民从中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全市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群已达到95%以上。截至今年7月,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人数49.6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人数达到110.3万人,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工伤保险人数73.2万人。
目前,南昌市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最高支付限额由4万元提高至6万元,大病补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达到20万元。政策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80%,个人账户可支配额度由原来为平均500元/人年上升至720元/人,特殊病种(慢性病)从15种增加至19种;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成年居民提高至392元,未成年人筹资标准提高至282元,最高支付额度达到6万元,大病补充保险最高支付额达到12万元,政策内的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0%。一张更大、更全面的全民医保网络正在逐步形成。
愿景
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将随收入提升
医改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关系全体国民的健康福祉。记者在《江西省“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中看到,未来几年,我省的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将进一步提高。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在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5%、70%、70%。
据介绍,我省将结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把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上年度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城镇居民年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农村居民纯收入的8倍以上。此外,我省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力争在2015年达到15%~20%左右,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发放数量达到3700万张。
健康指数
带动幸福指数
病有所医,是中国人千百年来的梦想。10年来,我国编织起世界上最大的全民医保网,城乡居民看病告别“自费时代”;10年来,我国朝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坚实迈进,初步建立了中国特色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
医改实施以来,我市科学规划医改目标,有序实施医改步骤。市属中小学生参加了居民医保,国有企业参保扩覆度越来越大,就业人员参保续保灵活推进,失业人员代缴医保有了保障……市民小病可以在家门口治,大病也不用担心花很多钱。
10年来,随着我市医疗保障系统的不断完善,我市居民健康指数进一步提高。与之相应的,看病没了烦恼,生活没了负担,人们的幸福指数也节节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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