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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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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唐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唐山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唐政发[2000]82号)第七条:第六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参保单位按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与退休费用之和的6.5%缴纳,职工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办理程序:1、参保单位申报;

  2、医保中心审核人员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核实增减变化情况;审核后签章;

  3、由医保中心专管员操作审核后的增减变动,对申报单位结算,并对相关手续材料作存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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