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保是否能为险企实际创造盈利尚无定论,但大病保险给保险行业创造的保费收入及驱动健康保险走向成熟路径的作用,已言之凿凿。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资金、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和新农合基金规模分别达到了3518亿元、2165亿元、497亿元和772亿元。
根据众多券商的核算,由《意见》推知,从全国范围来看,将有近1300亿元资金可用于支付商业机构大病保险,假设开展当年拿出10%用于购买商业大病保险,可增加商业健康险保费130亿元,相当于2011年全国健康险保费的18.8%及全国人身险保费的1.3%。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通过保监会发布的保费数据统计发现,今年1~7月,商业健康险的保费收入为520亿元,原保费收入为9586.57亿元,健康险占比仅为5.4%。而健康险赔付达169.6亿元,原保险赔付支出为2622亿元,健康险占比仅为6.5%。
除带来保费收入增加,大病医保“商办”通过一系列运作模式,还可实现闲置医保资源的市场化有效配置。尽管从短期来看,收支平衡、保本微利是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大病保险的盈利原则,但保险公司经办基本医保和提供大病保险的积极意义在于,积累发展健康险所需的定价数据,熟悉医疗体系的运行规则,利于保费的二次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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