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随后联系到了李同学的班主任许老师。“这事确实是因为我个人疏忽造成的。”许老师十分诚恳地说,发放给学生的医保卡,只有成功办理信息录入等手续之后卡才会生效。“对于自己工作失误造成的这一后果,我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可以按她报销金额30%进行赔偿。”
对此,许老师还解释,“我们学校办理的医保卡只能在公办医院使用,而她进行手术的医院并不是我们学校定点的医院,就算有医保卡也报销不了。所以,我觉得,按30%给她补偿是合理的。”
对此,李同学也道出了自己的苦衷:“我原先就是在定点医院接受治疗的,后来,就是因为无法享受医保,才不得转到了另一家费用相对较低的医院。”
针对此事,记者还先后咨询了市医保中心和12348法律援助热线。他们也都建议,先与班主任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向学校上级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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