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无碍重疾险
大病保险普及后,商业保险公司现有的重疾险还有市场吗?业内专家指出,两者并不冲突,从保障人群到保障范围上都有一定区别。
“大病医保新政”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目的是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具有保障性,不以盈利为目的;而商业重疾险属于商业保险范畴,是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对象方面,《意见》中明确指出,“大病医保”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而商业重疾险的对象是自然人,自愿投保,只要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符合保险公司的规定,并愿意履行合同条款即可。
此外,重疾保险的性质是定额给付,只要得病,就可以得到相应补偿,与投保人的实际花销无关。投保重疾保险符合条件的,可在大病保险理赔的基础上,仍能获得重疾险的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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