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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的特征、性质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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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社会保险即社会保障,指一种社会保险或保障机制,帮助公民面对某些社会风险,如:失业、疾病、事故、衰老、死亡等,或是保障基本得生存资源如:教育、医疗等。
  社会保险性质

  1、保障性

  保障性是实施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就是保障劳动者在其失去劳动能力之后的基本生活,从而维护社会稳定。

  2、法定性

  法定性就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保险待遇的享受者及其所在单位,双方都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基金,不能自愿。法定性,是实现社会保险的组织保证,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业时获得生活保障,安定社会秩序。

  3、互济性

  互济性是指社会保险按照社会共担风险原则进行组织的。社会保险费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负担,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机构要用互助互济的办法统一调剂基金,支付保险金和提供服务,实行收入再分配,使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生活得到保障。

  4、福利性

  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它以最少的花费,解决最大的社会保障问题,属于社会福利性质。

  5、普遍性

  社会保险实施范围广,一般在所有职工及其供老的直系亲属中实行。

  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必须缴费而且占大头,个人只是缴小额部分,部分项目不缴费,同时还建立了个人帐户,个人缴费额是全部记入个人帐户的,单位缴费还要划出一部分入个人帐户。而社会保险待遇每年还随社会平均工资进行调整,如社会平均工资负增长,社会保险待遇则不变,即只升高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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