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大病就可以让一个家庭倾家荡产,并且负上沉重的债务,因此有没有大病医疗保险是不一样的。按照《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大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实际操作中将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大病花的钱越多,报销的比例会越高,达到80%-90%也是有可能的。不过这有两个问题,一是各地的报销水平不一样,要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来做;二是各地自己筹钱,国家不出钱,有点说不过去。因为国家有那么多大型企业,每年近万亿的利润和上交万亿的税收,都是可以用来解决大病医疗保险的。只有国家出钱,全国居民才能享受到大致相同的较高水平的医疗保险,否则各地的差异会很大。
今年有什么事情能够提振一下老百姓的信心,大概只有大病医疗保险。不过目前还只是一个《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从《意见》到落实,估计还需要半年的时间。这年头,上级爱提《意见》,不过,这次的《意见》是个好《意见》。对于那些被大病折磨的人们,总算带来了绝地逢生的希望,我们应该为我国在解决民生问题上的一点点进步而鼓掌,医疗权毕竟是人的最基本人权。
2009年,我国推出了新的医改方案。按照新的医改方案,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主要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四个部分构成。到2011年底,城乡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保险的人数超过13亿人,覆盖率达到了95%以上。
这种限额对付小灾小病没有太大的问题,但是对付大病却不行,一次大病就可以让一个家庭倾家荡产,并且负上沉重的债务。大病医疗保险正是针对大病而来。按照《意见》规定,大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实际操作中将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大病花的钱越多,报销的比例会越高,达到80%-90%也是有可能的。
目前各地的实施细则还没有出台,不过根据《意见》精神,应该是类似于江苏省太仓市的做法。
太仓的大病医疗保险开始于2011年7月,由太仓市人社局按照职工每人每年50元、居民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从基本医保统筹基金中直接筹资建立,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经办,为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的参保人员提供上不封顶的累进比例补偿。对于住院医疗总费用超过15万元的重大疾病患者,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
《意见》顺利实施的关键是钱从哪里出。医疗保险是一大笔支出,各国都为此而头痛。发达国家的医疗费支出占到了GDP的10%左右,也就是说一个国家一年创造的财富,有10%是要用来看病的,美国是17%。欧洲国家基本实现了免费医疗,美国还没有做到。
《意见》指出,“各地可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保险筹资能力、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水平,以及大病保险保障水平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筹资标准。同时,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
从这一段中,可以看出两个问题,一是各地的报销水平不一样,要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二是各地自己筹钱,国家不出钱。这一点有点说不过去,各地税收的大头被国家收去了,国家还有那么多大型垄断的国有企业,央企每年近万亿的利润和上交万亿的税收,这些都是可以用来解决大病医疗保险的。只有国家出钱,全国居民才能享受到大致相同的较高水平的医疗保险,否则各地的差异会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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