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河南省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额分别达到相应群体收入的6倍以上;职工、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5%、60%以上。
此外,第八次调整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标准,首次设定了工伤保险待遇最低保障线。并将国有、集体企业及原国有集体改制企业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基金统筹管理,17.98万人"老工伤"问题得到妥善解决。18个省辖市全部实现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基本实现医疗、失业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
“2012年,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将进一步提高。”郭俊民表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普遍达到70%左右,而且,最高支付限额由6万元提高到不低于8万元。
同时,还将完善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制度,提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每人每年达到50-60元。要完善门诊重症慢性病医疗保障,病种可达5-8个。并继续提高工伤保险职工伤残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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