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贩卖药品非法牟利,收取医保卡之后,陈飞等人频繁出入药店,通过代刷医保卡大量套取药品。
据陈飞等经常出入的一家药店营业员介绍:“按照规定,代刷医保卡配药需要携带刷卡人的身份证、卡主本人的身份证及医保卡,由营业员核对相关信息后,在发票上签好卡主的姓名、户籍地址,代刷卡人的身份证号码、地址、姓名。”
在这样的流程下,陈飞等人依然有对策,干脆连持卡人的身份证一块收集起来,顺利套取到大量药品。药店工作人员称:“他们买的大多是常见药品,购买量也很大,一次一个品牌的药品要好多盒,有时候部分常见药品都被他们拿到断货了。”
虽然依据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陈飞等人并不具备药品经营资质,但他们为了高额的利润回报,将套取的大量药品低于正常价格通过非正常渠道销售牟利。为了逃避侦查,他们将药品贩卖给下家的方式也很隐蔽,甚至采用通过物流公司邮寄的方式发货,并以文具用品的名义寄送。
之后,陈飞等人就只等下家收到货确认付款,坐收渔利。据查实,仅2012年1月的20天内,陈飞等人就非法牟利20余万元,可谓日进万金。
如此非法经营,不但严重影响了社保基金的安全,而且扰乱了正常的药品市场秩序,形成了“收卡刷药贩药”的灰色产业链,大量“回炉”药品重新流向市场,也给百姓用药带来了安全隐患。
虽然通过医保卡套取出来的是合格药品,但并未通过严格的方式储存,甚至通过货运邮寄的方式随意转送,势必影响一些需特殊条件保存药物的药效。更为严重的是,一些药贩为了牟利,可能把过期药、假冒药掺杂进回收的药品中,重新包装后再流向药房、诊所等医疗机构或医药公司。
今年1月18日,无锡公安机关会同药监、工商部门对从事医保卡套现的中介所进行查处,陈飞、陈跃二人被抓获。
在仔细审核案件事实后,无锡开发区检察院发现无论嫌疑人如何隐蔽非法经营的手法,其利用他人医保卡套刷大量药品、通过邮寄方式将药品贩卖的过程中已留下了相应痕迹。
办案人员向公安机关建议,以物流公司运输凭证、银行汇款单、转账记录结合嫌疑人供述的方法取证、固证,最终形成了完整充分、相互印证的证据锁链,确定了陈飞等人贩卖药品非法牟利的事实。
2月27日,无锡开发区检察院对陈飞、陈跃批准逮捕;5月24日,对陈飞、陈跃以非法经营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案意点击
办案检察官表示,该案在无锡市尚属首例,但利用居民医保卡套取药品后非法销售牟利的情况,在该城中村一带具有一定普遍性。此案的办理对于打击这种严重扰乱社保基金管理和药品管理的犯罪行为,保障群众生活、医疗和社会管理秩序,都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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