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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案件:未如实告知病情拒绝赔付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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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买保险时,都要求如实告知身体状况,隐瞒病情的,在发生医疗费用时可能会产生纠纷。然而,一句“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真的可以拒赔,摆脱责任吗?

  2010年1月,钟女士向某保险公司投保重疾类寿险。今年7月,她因病住院花了13000元,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保险公司以“投保时未如实告知病情”为由,拒赔。

  “买保险时,体检都通过了。但理赔时,当时的体检不作数,说我未如实告知病情。那体检干嘛?”近日,被保险公司拒赔的钟女士气愤地向本报投诉。

  保险公司有“铁证”——一份4年前的住院记录

  三年前,53岁的钟青投了一份重疾险,公司让她去指定医院做了全面体检,查出有血管瘤、脂肪肝、乙肝等问题。公司决定对钟青进行加费承保,并在2010年1月签订了保险合同。

  今年7月,钟青因肝硬化腹水在武汉第一医院住院,并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调出她当年的体检记录,上面记录她患有乙肝;还调出了她2008年在同济的出院单,上面显示因高血压住院,附加诊断有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今年的住院记录上又显示有20年的肝炎潜伏期。保险公司以钟女士在签保险合同时,未如实告知住院病史为由,拒绝理赔。

  钟女士称保险公司诡辩——“铁证”与肝病不是一码事

  面对“铁证”,钟女士觉得十分冤枉。她说,2008年在同济住院,是因血压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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