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致电北京市人力社保局12333,被工作人员告知:“没有给医院设定医保额度”。记者随后根据对方提供的电话,致电北京市东城区医保中心得知,北京市自去年7月开始对定点医疗机构下达总额管理指标,但总额管理不涉及医疗费用结算方式的调整,不会影响对医疗机构的结算,更不会影响个人的就医和医疗待遇。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在回应媒体时称,实行总额管理后,结算方法没有改变,因此医院发生的超过总额管理指标的部分,医保基金仍给予支付。对于超指标医疗机构,会加强监管,年终不能纳入医疗机构的评比,不予考核奖励。此外,人力社保局还称,如发生推诿病人现象,可向医疗机构所在区县人力社保局医保部门或拨打96102进行投诉。(本报北京10月12日电记者杜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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