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职工医保报销上限提至30万元报销比例提高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住院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17万元调整为30万元;
职工住院大额医疗费用报销由目前的70%调整提高至8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由目前的85%调整为90%;
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社区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统一提高到90%;
在本市社区卫生机构以外的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门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报销比例由目前的50%调整为70%;
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一老”和无业居民,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内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目前的7万元调整为15万元。
22日上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大幅度提高职工和居民医疗待遇。这些惠民政策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
这一系列政策也是本市医改方案当中的重要部分。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本市还将调整药品报销目录、诊疗项目目录、提高人工器官报销比例,增加门诊特殊病的范围,还要建立“一小”和无业居民门诊报销制度,提高“一老”的报销比例,出台完善职工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的具体办法。
医保·限额
职工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30万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住院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17万元调整为30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10万;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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