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正国的理解中,这些规定将让他面临退休后仍需继续缴费才能享受医保,甚至完全无法享受深圳医保待遇的困境。“像我们这些打工的会经常换工作,谁能保证25年的时间能够连续缴费,中断三个月就清零,那我们之前交的全都没用了?”申正国说。
深圳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翟玉娟也站在反对者一边。
在深圳月均工资2850元的基础上,翟玉娟计算出根据《办法》缴费年限从15年延迟到25年的规定,参保人员将为此多支付39330元费用。虽然《办法》给出了5年的过渡时间,但在2017年之后,所有深圳市的参保人员均要按累计年限满25年缴纳医保费用。
翟玉娟认为,深圳缴费年限提高至25年,高于北京、上海、杭州等城市,是在将政府应该承担的负担转嫁给参保人。
而在民间平台劳资关系发展论坛发起人吉峰看来,《办法》相对于此前的医保制度,对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障在倒退。医保政策在与户籍制度结合时,将成为制约外来务工人员融入深圳的一大障碍。
根据《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为其深圳户籍的职工参加综合式医疗保险,并为非户籍人员选择参加综合式医疗保险、统筹式医疗保险、绑定式医疗保险。
翟玉娟告诉记者,按照这样的规定,非户籍人员只能由用人单位为其选择参保种类,而不能自行参保。实际操作中,企业出于控制成本上的考虑,往往会为职工选择缴费最低的险种。
在上述三种医保形式中,不论是缴交比例,还是报销待遇上都各有不同。综合式缴交费用比例最高,报销额度和比例也最高;绑定式缴交费用比例最低,报销额度和比例也最低。
“为什么定25年,缴费标准是什么?”吉峰说,如果能公开医保基金具体收支情况,用事实说服我们,“那多少钱我们也愿意交。”
地方立法两难
针对质疑,社保局频繁做出回应。
“医保是一种现付现支的保险,与养老保险不一样。”黄险峰称,医保基金是拿现在没生病的人的钱,去为生病的人提供保障,必须考虑医保体系的可持续性问题。
2010年,深圳市社保基金累计结余1198.95亿元。黄险峰透露,“按照目前的费率,10年内不调整,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也不会出现任何收支问题。”
但他同时亦指出,深圳外来务工人员多、年轻人员多等特殊优势,将随着人口红利的消逝而逐渐淡去,深圳也必须考虑基金收支平衡问题。在他看来,提高缴费年限是迟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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