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生效对应日之前(不含)不幸身故,受益人可领取所缴保费之和,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后(含)至60周岁(不含)生效对应日前不幸身故,受益人可按保险金额的2倍领取身故保险金4万元,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60周岁后(含)不幸身故,受益人可领取保险金额的全额2万元,本合同终止。
红利分配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每一保险年度末,若保险合同有效且所有到期保险费已缴纳,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状况分派红利。红利金额由本公司决定。
红利领取方式
现金领取、累积生息、抵缴保费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