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比例及保险待遇详解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1、职工:
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法确定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用人单位:
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纳基本医保险的工资基数。
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比例
1、职工:
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职工个人帐户。
2、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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