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薛晓春有些无奈地告诉记者,对2011年9月前入学的大学生来说,这段时间的确有些“青黄不接”。据了解,2011年9月前入学的大学生,享受的是老的“大学生医保”,按学年而非自然年结算,学生毕业后无法再享受大学生医保待遇。而2011年9月后入学的大学生,被纳入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框架,因此不存在这个问题。具体来说,2011年9月后入学的大学生,门急诊医疗费用起付线为300元,年累计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院校支付65%、个人自付35%;在二级医疗结构就医的,院校支付55%、个人自付45%;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院校和个人各支付50%。
“2011年9月前入学的大学生,我个人建议可以在毕业前根据自身状况,考虑适当购买商业保险。”薛晓春说。本报记者叶松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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